认证好处 1、软件产品登记后,所退税款(14%)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。 2、其二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,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 3、2011年1月1号以后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优惠照顾。 4、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,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(含软件)及配套件、备件,不需出具确认书、不占用投资总额,除**国发[1997]37号文件规定的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和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商品外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 具体内容 1.软件着作权登记(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); 2.软件检测(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); 3.软件产品登记(信息产业部《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》*七条规定软件 销售前必须进行登 4.软件企业认证(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)。 所需材料 双软认证申请所需的材料 1、软件着作权登记* 2、软件评测报告 3、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4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、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须提供50%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*复印件;如企业全部人员**过20人,列出企业人员名单一份(包括姓名、毕业学校、*) 6、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账,账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; 7、按要求提供软件销售*复印件一套(3-4张)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。